海空联运是指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两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一种运输方式。具有海上运输运费低和航空运输速度高的两种优点的联合运输。例如目前日本有如下航线:经加拿大和美国太平洋沿岸到欧洲各国、南美或到中近东和非洲; 经纳霍德卡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到俄罗斯各地和欧洲;经东南亚(香港、新加坡、曼谷)到欧洲、中近东和非洲。其运输的办法、内容和形态根据经营人和区间而不同。如加拿大的集装箱航空运输要编制如下三种文件: (1) 货运公司的货物收据(Forwarder’s Cargo receipt); (2) 海运提单(Ocean B/L); (3)航空运单(Air waybill),货运公司的货物收据由加拿大的航空装箱代理编制后交给货主; 海运提单由船公司交给装箱代理,而航空运单由航空代理人编制后交给货主。即货主应从装箱代理处领取证明已安排好海上运输的文件,或从航空代理处领取证明到发的航空港口接受航空运输的文件。但是对于航空运单来说是靠货运公司的货物收据接受货物而编制的,所以实际上海空运输可以说是门到门的运输,而其责任关系尚有不明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