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损害是货物装入集装箱铅封以后,后面许多承运人在进行货物交接时,只能检查集装箱的外表状态,因此在运输途中由外部受到异常冲击,即使箱内货物已引起倒塌,但只要外表良好,箱内货物情况是无法判别的。因此,在外表良好状态下,只有把货物交给最终收货人,打开集装箱时才开始发现货物的损坏。把这种不知是哪一个承运人,在哪一个阶段发生的不明货物损伤称为隐蔽损害或“潜伏损害”。根据陆上运输,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的各个区间分别签订运输合同时,各承运人只按照自己的运输区间分别负责,如一产生隐蔽损害时,货主和保险公司要求损害赔偿就陷于困难。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草案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中规定,对于发生损害的区间不明的隐蔽损害,采用统一责任制。如能证明发生损害的区间时,则根据该区段的法规采用网状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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