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中日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各国以贷款形式,夺取在中国的筑路权。20世纪初,中国收回路权的斗争日益高涨。 比利时在取得京汉铁路修筑权的同时,还取得汴洛以西的铁路(包括陕甘)修筑权。清政府出卖陕甘路权遭到两省人民的反对。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夏,汴洛铁路开始西展,陕西官绅、商人、学子联名上书,反对外国人掠夺路权,主张自办铁路。清政府奏准后,派藩司樊增祥为铁路总办。西(安)潼(关)铁路需款三百万两白银,筹此巨款很难。官府遂借口将盐价每斤加收制钱两文;土厘每两加抽十二文;将“仓捐”每亩三升划为路捐;还大量吸收官股,先筹五十里铁路款。使陕西人民难以负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春,陕西绅、商、学界人士要求“商办”西潼铁路。召开了第一次筹修西潼铁路大会,成立“西潼铁路办事处”,并联名上奏。清政府无力反对商办,以集股三十万后始准成立公司为由,百般刁难。宣统元年(1909年)三月,清政府批准设立公司,任命阎迺林为总理,使之成为官僚把持下的商办。由于陕西绅、商、学界的财力微薄,集股“商办”西潼铁路成效甚微。但是,陕西人民的这种爱国的“保路”斗争,是对外国列强侵占中国铁路权和清政府出卖国家主权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