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进款是铁路运输企业直接向旅客和货主所收取的票款、运杂费和其他与客货运输有关收费的总称。包括运输收入、专项进款和代收款。由于铁路客货运输收入实行发站收款制度,因此从全路来说运输收入相当于运输进款。从某一铁路局(分局)来说,管内运输所收取的运费可以认为是这个铁路局(分局)的运输收入,而直通运输往往由几个铁路局(分局)共同完成,承担运输工作的单位不一定收款,收款的单位不一定完成全部运输工作。为与企业应得运输收入作出区别,直接从旅客和货主收取的运费款项称为铁路运输进款。收款单位对铁路运输进款除运杂费退款、旅客和路外人员伤亡急救、埋葬费垫付款、自然灾害急需款、货物包装补修与货车整理换装费用、支付水陆联运清算款以及经铁道部特殊批准的拨付款等外,一律不准动用,要在规定时限内存入银行专户,及时、完整地集中到铁道部,由铁道部按规定的清算办法分配给各铁路局,形成各铁路局的运输收入。为鼓励增产的同时积极鼓励超收,目前对收款铁路局实行运输进款超收提成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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