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车辆清查是为了检验和校正日常统计数字和根据需要取得有关车辆现实状况的各项资料,每隔一定期间在全国铁路范围内进行的一次性全面调查。为了取得预期的结果,进行车辆清查时必需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①清查对象的范围必需明确,防止发生遗漏或重复;
②规定统一的清查时间和清查时点,清查的各项资料必需准确登记,与车辆的实际情况相符;
③清查登记工作必需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迅速完成,以减少停止调车作业的时间和对运输生产的干扰;
④清查工作在全国铁路范围内同时进行,在规定清查时点上正在区间运行的车辆,应由调度部门指定列车的前方到达站或停留站进行清治,防止遗漏;
⑤制订车辆清查的统一大纲,印刷统一的清查卡片 (每辆车一张) 和清查表格; 清查项目不宜过多,每年可根据当时的需要适当增减,但一些基本项目应相对稳定,以便对车辆状况的变动进行系统研究;
⑥ 清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清查结果除了可用来改正日常统计数字外,还可用来研究车辆的结构特性和技术状况,如车辆现状与提高列车重量的关系、确定车辆技术改造的重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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