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路运动亦称广东铁路风潮。1905年,粤、湘、鄂3省人民取得收回粤汉路权斗争胜利,并得到商民集股筑路权利。1911年5月9日,清政府取消粤汉等铁路商办成案,宣布“铁路国有”,又将修筑权卖给外国银团。对广东的路股只发还6成现银,其余4成发给“国家无利股票”。6月6日,广东铁路公司在广州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万众一心,保持商办之局”、“先就公司置(保路)机关部”等5项议案,并致电湘、鄂、川等省,联络一致反对“铁路国有”。粤督张鸣岐下令取消议案,激起群众更大愤怒,纷纷拒用官发纸币,持币领银,挤兑风潮“牵动省垣市面”。张鸣岐在加强压制的同时,建议清政府在归还股本上让步。广东保路运动负责人、商人黄景棠等一度表示妥协。在四川保路运动影响下,广东保路运动的中心从广州转到香港。9月3日,广东保路会在香港成立,广州各界派代表参加,会后分别派人上京请愿及到南洋向华侨宣传,运动扩展到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