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问题汇总。通过为期两周现场检查,管内17处牵引变电所和2处开闭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围墙、大门未达到安全标准,红外线防入侵设备及监控系统不同程度地存在故障,要害从业人员未经过相关培训教育及反恐防暴器材配备差及人员未培训等方面,共四大类42个。二是督促整改。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管理单位能够自行整改的,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呼和供电段管辖的庙梁牵引变电所院落铁大门在2015年2月22号被大风刮倒损坏后,管理单位因种种原因没有修理安装好铁大门,检查组现场责令在10日内整改安装完毕,辖区兴和西派出所负责落实监督整改,该隐患已按期整改完毕。对于要害从业人员未经过相关培训教育的,已分别向呼和供电段、呼和维管段两单位下发《责令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对安全管理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目前两单位正分批分期对各自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保卫常识进行培训学习教育。通过现场督查和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问题 8个。三是加强协调。针对此次检查中查出的要害部位围墙、铁大门、红外线入侵设备及监控系统及防暴器材配备等34个隐患问题,因呼和维管段所负责的11处要害资产所有权均属于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维管段与铁路局是委托合同关系;呼和供电段负责管理维护的8处牵变所中呼准线3处要害属于呼准铁路公司所有,集包线2处要害及集张线3处要害属于蒙冀公司所有,单靠管理单位难以整改到位,需要协调解决的工作实际情况,呼和处已将隐患问题形成专报上报呼和浩特铁路局要害安全管理小组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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