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2月31日中苏两国政府发表《关于苏联政府将中国长春铁路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告》。《公告》签署仪式在哈尔滨举行,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及苏联驻华大使潘友新在签署仪式上发表讲话。该铁路的中苏共管至此结束。铁道部把原中国长春铁路管理局改为哈尔滨铁路管理局。中国长春铁路原是沙俄于1897年至1903年所建,从哈尔滨西至满州里,东至绥芬河,南到大连,形成“侗字形,全长2400余公里,称为“中东铁路”。1905年日俄战争后,长春以南至大连段被日本强占,改称“南满铁路”。抗日战争后,又将“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合并,称“中国长春铁路”。移交后,分别改称滨州、滨绥、哈大等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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