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8.5万字,有13多万字与他的书内容相同,而且他原书中一些差错,也被这本书照搬上去。”作者斯波认为,这是抄袭行为。而对方一名主编回应,该书编著是汇编行为,编书、编著是可以借鉴的,只是在引用借鉴这个度上可能没把握好。(5月26日成都商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本以为抄袭者被人揭露把柄,应该是令人瞠目结舌,无话可说。可人家一名主编不以为然地回应一句引用过度,轻描淡写想蒙混过关。可笔者认为,这样的回答是抄袭者在一叶障目,让人可笑。这个问题要让著作权人法律的武器来解决,“抄袭”是违法行为,行为人应当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让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得到支持和尊重。

书作者斯波说:读者称在书店里买到的《生产工艺》一书,与他所著的《调味技术》容大量重复雷同,得知这一情况后,买回去与自己的《调味技术》进行比对。比对的结果让他大为震惊和愤怒。该书共18.5万字,有13万多字,完全照抄出自他的书。

我们说这个抄袭真是奇葩,是明目张胆的抄袭。他们毫不避讳地对书作者讲:“你这本书写得好,我们借鉴得比较多嘛。你这个是原著,我们是编著,这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我们在高校也不容易,要评职称什么的,大家需要这样几本书,出书它需要材料,可能时间有点赶,工作也做得不到位”。看看这样一说抄袭也变得合情合理了,我们不禁要问,“就为了评职称就可以抄袭了?这样只靠抄袭评出来的博士博士后出来能做什么?”

这个事不禁让人想到琼瑶状告于正抄袭案。4月15日,琼瑶在微博发表公开信,举报于正新作《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让我忍无可忍。”我想在琼瑶状告于正抄袭案以来,于正没有直接证明自己不是抄袭的有力证据,没有理直气壮的驳倒人家的诉状,就是默认了抄袭。一样的道理,于正不能为赢得收视率这个筹码的驱使,而让抄袭看起来也那么合情合理合法。

抄袭还是合理利用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到底自己是不是抄袭,相信他本人最知道。我们呼吁相关的法律越来越规范,这样不仅是保护著作者的知识产权,更是加强研究者的道德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让我们看到更多带有独到见解的作品上市,不让这样“引用过度”的抄袭者一叶障目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