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庆梅

女人喜欢新衣服,是天性。逛商场选衣服,踩着高跟鞋永不疲倦。我喜欢新衣服也爱读书,前者是天性后者是爱好。某天发现,衣橱已经满得装不下我的衣服了,书橱里也已经挤挤挨挨塞不进一本书了,一样的情形,感觉书和衣服之间有相似和关联之处。衣服,第一次穿,欢喜,期待;再穿,亲切、熨帖。书首读因为未知所以期盼、探索;重读已然明了、熟悉。

好书到手,先包书皮。找一张比书本面积大出两倍盈余的厚实纸张,把书放纸中间,比量好书脊的位置,下剪子剪开、折角,一本新书就这样妥妥地被保护起来了。为自己喜欢的书包书皮是一件快乐事,就像给可爱的孩子穿了一件新衣服,从内到外地欣赏,他高兴你也高兴。

翻开书页前必用香皂洗净手,仔细擦干水滴,绝不会用湿着的手指拈书本,无论新书、旧书。若读新书,则小心翼翼揭开扉页,看作者简介、序跋,就像满桌丰盛的大餐前,举起双筷叨起的第一道美味。

多年以前,有湖南美女小迪赠我一本 《沈从文精选集》,封面是沈老先生的灰色半身照片,花白的背头,戴一副黑框眼镜,不知是近视镜还是老花镜,但都挡不住那炯炯目光。先生当胸抱拳,笑意盈盈,和蔼儒雅。记得当初朋友认真地说,沈从文是我们湘人,你可要仔细读哦。爱屋及乌,好友送的书自然要认真读。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九个年头过去了,当年那玉白色的封面,早已泛黄,纸张也在岁月的沉淀里慢慢黄旧。就像老房子里留下的檀香木衣柜,何时打开来都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儿,整本书就透着古旧的气息,因了这古旧越发显得珍贵。书皮破了再包,包了再破,竟然成了一本 “崭新”的旧书。九年间我的手拎包已经换过无数次,但是装在包里的却始终是这本沈老的 《沈从文精选集》。《边城》里的翠翠,那种被青山绿水濡养出的水晶样的美,和被兄弟俩同时爱慕着的烦恼与羞涩;还有 《巧秀和冬生》里,那个调戏良家妇女不成便将她 “沉潭”的恶人族长,还有夭夭兄妹俩的正直勇敢……这些人物,因我一遍一遍地阅读早已熟悉,甚至可以想见他们的一举手一投足,鲜活得如同我的乡邻。这就是沈老的魅力,可以让人近十年来只钟爱一本书而不变。

总以为书是有生命的,她带着作者的灵魂和体温。衣服不也是这样的吗?穿上了它就带上了你的气息,呈现的是你的气质神韵。书弥漫着一股从未开启的神秘,这是你即将踏足的另一个世界,你要和这个世界里的人物去认识,用你的心去感知他们。

一本好书走进去了,你会越来越着迷;一件衣服穿对了,也会越看越有味道。但衣服只能悦人眼,而书却能悦人颜。穿好衣其华在表,读良书其华在心,我愿意做这样一个表里如一、书香盈袖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