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平

图为吉长铁路钢轨

沈阳铁路陈列馆里摆放着一段每米30公斤 (实际重量为29.25公斤,按照轻轨的理论重量应为30公斤)的钢轨,轨腰上铸有“邮传部吉长铁路”的铭文。从铭文内容上可以确定,这段钢轨已有100多年历史了,并由此引出一段日俄争夺中国铁路修筑权和经营权的历史。

据有关书籍记载,邮传部是1907年清政府设置的专门管理交通、邮电事务的机构,设尚书、左右侍郎等官职,1911年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所属单位有邮政总局、铁路总局、电政总局、电话局、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从这段记载上看,这段钢轨属于晚清时期制造的铁路器材。

1898年,沙俄修筑哈尔滨至旅顺口的中东铁路南部支线时,在长春二道沟修建了宽城子站,后来被义和团烧毁。中东铁路南部支线尚未竣工时,沙俄就提出将铁路由长春延长到吉林,遭到清政府拒绝。1902年5月,吉林将军长顺奏准筹款自筑铁路,约需白银260万两,户部先拨80万两,省内自筹180万两。是年6月,因无力自筹经费以及沙俄胁迫,长顺与沙俄签订合约,同意由沙俄修筑并经营吉长铁路。后来日俄战争爆发,此合约终止。这时,清政府令吉林将军乘机收回吉长铁路筑路权,成立吉长铁路公司,并开始筹备施工。

日俄战争后,日本从沙俄手中攫取了中东铁路长春以南的一切权益。1907年,日本在长春头道沟与二道沟间新建了车站。当时,出于侵略扩张和掠夺资源的目的,日本曾三次与清政府签约,由 “满铁”借给清政府一半筑路费,共计215万日元,按九三折扣付,年息五厘,期限为25年,铁路行车收入须存入日本银行,而且这条铁路的总工程师和司账人员必须由日本人出任。就这样,一条全长127公里、由吉林省永吉至长春头道沟的铁路,于1910年6月开工,1911年开始部分营业,1912年10月全线竣工。从此,该路经营权被日本人控制,变成了 “满铁”支线。

本文图片由沈阳铁路陈列馆提供